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6 17:10:30 阅读:
曲煤通〔2012〕10号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印发《曲靖市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中村煤矿、狮子山煤矿: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型五化六个一百”工程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曲政发〔2011〕30号)要求,为推进煤炭行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研究制定了《曲靖市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鉴于实施方案出台时间较晚,方案中安排的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目标中的2011年分解目标,由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自行调整到其他年度。
二、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在2012年5月底前将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煤矿,并将明细名单上报曲靖市煤炭工业局。(联系人:苏建强,电话:8983664)
三、由于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涉到企业兼并重组和企业自主权问题,因此,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结合煤矿兼并重组的要求,依照《公司法》和相关政策合理确定现代企业制度煤矿企业。
四、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实施方案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反映,以便及时对方案进行调整。
 
附件:曲靖市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曲靖市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完善和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广泛才用先进科学的企业管理办法,积极引导、鼓励和督促我市地方煤矿企业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子,逐步解决我市煤矿企业当前才因个人独资和家族式经营带来的企业管理粗放、管理制度不规范、投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竞争能力不强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煤炭行业中深入实施“三型五化六个一百”工程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地方煤炭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煤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充分认识在在我市煤矿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地方煤矿做强做大的需要。近几年以来,虽然我市煤炭工业有了迅速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企业规模小;企业自身素质差,综合竞争力弱;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发展资金不足;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地方煤矿的发展。不少煤矿因融资渠道单一而举步维艰。这些煤矿要进一步发展,必须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行股份制改革,公司化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地方煤矿科学决策的需要。产权单一化的地方煤矿只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相互制衡的决策监督机制,充分聚合股东们的聪明才智,发挥董事会、股东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管,才能减少决策失误,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效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规范地方煤矿内部管理的需要。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落后的财务管理方式、传统的家族式经营模式已严重制约地方煤矿发展。只有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才能整合人力、财力、物力资本,真正实现地方煤矿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地方煤矿吸纳人才的需要。人才优势是最大优势,人才的引进已经成为我市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单一的产权结构、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决定了地方煤矿在选人用人上的局限性,容易导致经营层的近亲繁殖。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地方煤矿才能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用人机制,广泛吸纳人才,发挥人才优势,为煤矿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二)地方煤矿内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煤矿改制后,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我市地方煤矿发展速度惊人,在煤炭工业乃至全市经济发展中已经占主导地位。从2008年我市实施煤炭资源整合以来,随着国有大企业(企业集团)的进入,煤矿企业组织形式上有了较大改变,目前全市有82个地方煤矿通过国有企业(企业集团)的整合,组建了各种形式的公司,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仍有80%的地方煤矿从模式看,还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普遍存在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此带来一些弊端:
1.产权关糸不明晰,合作方式不明确或不规范,导致企业不正常的分化裂变。有的地方煤矿属于合伙创办,且大多是亲戚、朋友合伙,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家族关系,当时都没有以协议或者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当企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之合伙成员间的无企业管理制度意识,受各自的利益驱动和对问题的不同认识,出现很多不规范的、方向不一致的现象,最后导致煤矿企业分裂、变卖。
2、家族形煤矿家长制决策,导致企业封闭僵化,人才匮乏,管理水平低下。在地方煤矿中,家庭、家族型企业占大多数,在由集体煤矿改制为民营煤矿时,因煤矿规模不大,往往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煤矿业主一竿子插到底,这样的管理风格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容易得到强化。但是由于长期的领导家长制,决策“一言堂”,管理自己人,利益不外分。这种型式的长期存在,导致其结果是经营理念落后,族外人才无法融入煤矿决策阶层,市场信息失灵,经营决策失误,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自主科技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3、没有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煤矿企业内部成员利益冲突。内耗重重,内部环境恶化,难以正常运转与发展,甚至搞跨企业。
二、工作目标
全市到2015年建成现代企业制度煤矿企业100个。其中宣威28个,富源29个,麒麟17个,师宗13个,罗平10个,沾益1个,陆良1个,市属煤矿1个。
(一)2011年规划建设“三型”煤矿矿山10个,其中:富源5个,宣威1个,麒麟1个,师宗1个,罗平2个。
(二)2012年规划建设“三型”煤矿矿山23个,其中:富源10个,宣威3个,麒麟4个,师宗3个,罗平2个,陆良1个。
(三)2013年规划建设“三型”煤矿矿山26个:其中:富源5个,宣威10个,麒麟5个,师宗2个,罗平4个。
(四)2014年规划建设“三型”煤矿矿山27个,其中:富源5个,宣威12个,麒麟4个,师宗2个,罗平2个,沾益1个,中村煤矿1个。
(五)2015年规划建设“三型”煤矿矿山14个,其中:富源4个,宣威2个,麒麟3个,师宗5个。
三、建设标准
(一)产权制度标准
1、煤矿企业要以实现产权多元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股东成为企业的产权的实际控制人,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煤矿企业各股东均持有煤矿企业颁发的股权证书或股东之间达成的股权协议。
2、明确了公司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破产时则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企业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3、煤矿企业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明确了各投资人(股东)在煤矿安全生产上所承担的安全责任,除上市公司外,其他形式的煤矿企业的投资人(股东)均不得免除安全生产责任。
4、公司内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股权转让的相关制定。对股东变更、公司的增资扩股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
(二)企业组织制度标准
1、煤矿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煤矿实行了公司制改造,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经登记而确立,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章程,企业应有自己的名称。
2、建立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在内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还建立了企业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全选进行了明确。
3、公司经营者实现了职业化,公司经营者具有煤矿职业经理人资格。公司设立了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经营管理层。
4、公司所属煤矿按照相关规定配齐了煤矿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煤矿相关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健全。
5、公司及所属煤矿设立了煤矿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配足相应的管理人员。公司及所属煤矿领导机构中必须设立技术、安全、机电等分管领导。管理人员与特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三)企业管理制度标准
1、公司所属煤矿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无超强度、超定员、超通风能力和超层越界开采。
2、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班组定员标准,保证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实行现场“限员挂牌”制,按规定控制作业人数,实现两班交叉作业。明确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推行班组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实行风险超前预控。建立班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安全构成比重。
3、公司在财务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审批制度管理、费用报销管理、财产清查管理、营业收入管理、税后利润管理、会计电算化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并能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充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资金需求。
4、公司及所属煤矿在建立健全其他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以实现煤矿安全安生产为目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登记制度、井巷维修制度、测风制度、安全仪表计量校验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请示报告制度、综合防尘制度、敲帮问顶制度、防火制度、盲废巷管理制度、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重大作业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设备检修检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报告制度、“三违”人员惩处与教育制度、各工种交接班制度、矿灯领退登记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班前会议制度、管理人员跟班下井指挥制度、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监控系统管理与值班报告制度。
5、公司及所属煤矿建立了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有安全教育培训室和适应煤矿职工培训的教材、教学设备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按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培训。
6、公司及所属煤矿所有在矿职工都购买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经当地劳动主管部门鉴定。
7、煤矿企业采用了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包括用于煤矿生产建设决策与预测、用于矿井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和计划管理、用于煤矿技术的现代管理方法,以及采取包括电子计算机在内的各种先进管理手段。
四、主要工作重点
(一)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建立煤矿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要在个人股权的基础,充分吸收外部法人股权,包括战略投资者和社会投资者。包括经营者股权、工程技术人员股权、甚至员工股权,真正实现产权多样化。
(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建立要循序渐进,要处理好个人股、家族股与其它的股权各自所占的比重,使股权结构能处理好股东之间利益关系,通过合理的股权结构建立股东利益协调的机制。
(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实现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分离,使煤矿企业产权制度具有延续性的,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因股东个人股权的变更而改变,从而使煤矿企业的生产建设以及安全管理具有稳定性。
(四)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是建立煤矿现代企业制度的保证。要处理好公司总部集权与所属煤矿分权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公司内部的分工协调、上下左右的组织关系,建立横向联系,垂直指挥系统,解决好股东机构、董事机构和经理机构的组织关系,使公司的组织结构有利于煤矿企业的生产发展和安全管理。
(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建立煤矿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煤矿企业要在建立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综合系统的基础上,突出煤矿安全管理的特点,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完善和有优化现有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适应煤矿企业的现代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
五、实施与考核奖惩
(一)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2011年9月底前拟定现代企业制度煤矿企业分年度建设计划和企业名单报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并组织实施。
(二)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煤矿,要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步骤,明确相关责任人组织实施。
(三)纳入规划建设的煤矿企业,必须在产权制度、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全面达到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按照该矿井当年上缴的煤焦价格调节基金总额的10%返还煤矿作为奖励。
(五)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按照其制定的现代企业制度煤矿企业建设规划,在经过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初步验收后,于每年的一月份以前将当年达标矿井上报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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